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最高检微博消息,福建日前,检察机关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、依法药品安全总监、对郑二级巡视员郑纯涉嫌受贿罪一案,纯涉由福建省平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嫌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贿案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,提起由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平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公诉

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福建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纯享有的检察机关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依法听取了辩护人的对郑意见。平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郑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纯涉利用职务上的嫌受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【编辑:于晓】